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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城市外地人可就近申请护照

2013年06月27日 22:16 来源于 财新网
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便利流动人口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公安部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推出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一是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二是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年满60周岁(含)且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三是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全国各地在暂(居)住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

版面编辑:刘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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