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7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报告认为,主厂房保温材料易燃并产生有毒气体,逃生通道复杂且两处锁闭,成为火势迅速蔓延与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要原因。
调查组建议,对23名相关责任人责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德惠市市委书记张德祥、市长刘长春等13人应予撤职。
并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宝源丰公司依法予以取缔;连同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对吉林省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其向国务院作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