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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摔童惨剧的生与死

2013年09月16日 20:48 来源于 财新网
受害人父母至今还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恢复,未出席庭审;被告人韩磊当庭表示:“如果能够用我的生命换回孩子,我一定会毫不犹豫”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备受舆论关注的北京“大兴摔童案”,2013年9月1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2013年7月23日20时许,韩磊乘坐李明驾驶的小轿车,在北京市大兴区一公交站附近,因停车问题与李女士发生争执。韩磊对李进行殴打,后将李之女孙某某从儿童车内抓起举过头顶摔在地上,孙某某因颅脑损伤死亡。检方认为韩磊依法应被追究故意杀人罪,并建议法院判处其死刑;对于案发后驾车帮助韩磊逃离现场的李明,检方指控其犯有窝藏罪。

责任编辑:段宏庆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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