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欧阳银华 记者 汪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后,农民合作社遍地开花。不过,有农民合作社的代表反应,一些地方搞农民合作社“下指标”、运动化,很多人挂牌子只是为了得到中央对农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
合作社作为一种专门的组织形式,有不同于公司制的特点。依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定义,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以共同所有和民主控制的方式,组建的满足社员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共同需求和渴望的自治组织。相比于公司,农民合作社产生收益能更大限度留在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