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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爱爱二审10月31日公开宣判

2013年10月28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9月29日,“房姐”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9月24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CFP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榆林中院消息称,“本院将于2013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财新网此前报道:“房姐”龚爱爱一审获刑三年

  9月29日,因41套房产、四个户口而备受关注的“房姐”,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前副行长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陕西省靖边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没有再穿庭审时略显干练的小外套和牛仔裤,宣判日的龚爱爱换上了橙色的囚服。宣判后,她表示要下去考虑后决定是否上诉。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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