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见习记者 张明晓)11月1日上午9时许,刚满66岁的吉林省原副省长田学仁,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接受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田学仁的辩护律师许兰亭告诉财新记者,宣判后,法院没当庭问田学仁是否上诉,田学仁也没有任何表态。20天前,10月10日,田学仁走上被告席受审,并当庭认罪。
法院认定,从1995年至2011年,田学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