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2014年,中国将改革粮食价格形成机制,试点实行目标价格制度,试点农作物包括新疆的棉花、东北及内蒙古的大豆。这意味着2004年以来实行11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将逐渐淡出。
对此,中国社科院农村所研究员李国祥乐见其成,并认为,此前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最大的问题是扭曲市场价,保护农民利益不够。
1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中央将对部分农作物实行新的目标价格制度,按市场价收购,然后对目标价与市场价的差价给予补贴。两种试点农作物为新疆自治区的棉花,还有东北、内蒙古自治区的大豆。而小麦和大米将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玉米、油菜籽、糖料也将继续实行临时收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