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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决腾讯360案 释法互联网竞争

2014年02月25日 08:55 来源于 财新网
免费平台与广告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受法律保护,经营者提供“去广告”等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中立性技术工具或手段,不得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为目的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最高法院2月24日就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并借此阐述了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保护规则:免费平台与广告或增值服务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受法律保护,经营者提供“去广告”等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中立性技术工具或手段,不得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谋求不正当商业利益为目的。

  最高法院审理查明,QQ软件采用的是“免费服务平台上开展盈利业务以及推广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商业模式。奇虎公司针对QQ软件推出扣扣保镖软件,用户按照扣扣保镖提示进行相应操作后,使QQ软件的“腾讯搜搜”、“QQ网站”、“腾讯对战游戏”等相关功能键的全部或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改变其原有的运行方式,破坏了该软件运行的完整性。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闻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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