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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幅撤并官办检验认证机构

2014年03月12日 07:2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务院发文要求,2015年前,现有官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基本完成整合;2014年6月底前,质检总局旗下质量认证中心和31个评审中心应整合转企,并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公司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今后,除特别需要,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一般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同时,2015年前,现有官办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基本完成整合。2014年6月底前,国家质检总局应完成质量认证中心和31个评审中心的改制,组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公司。

  3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质检总局《关于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 ,提出上述要求。

  根据《通知》,各地区、各部门要清理现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撤销职能萎缩、规模较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从三个方面推进整合。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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