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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首个综合保税区获批

2014年03月27日 16:14
合肥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将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

  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记者从合肥海关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合肥综合保税区,这是安徽省首个综合保税区。

  据了解,合肥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将实行封闭管理,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综合保税区是参照保税港区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境内除上海自贸区以外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综合保税区内,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如果货物不进入中国国内市场销售,不征收关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关,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符合规定的货物可实行出口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来说就是“境内关外”,即地理区域设在一国境内,而海关则视同境外、未入境的贸易区。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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