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5月29日消息,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这标志着“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宁夏落地。
《决议》称,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5月28日起,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具体政策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宁夏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宁夏的“单独两孩”政策,在独生子女的认定方面,增加了再婚和收养部分的特殊家庭;政策出台之前已享受独生子女方面的奖励不予退还;流动人口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只要一方户籍所在地已经启动这项政策,就可以申请再生育。其他具体实施细则还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