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恒鹏 ︳文
随着中国各项医疗保险制度日益完善,筹资规模逐步扩大,医保、医院、医生和患者四方冲突会进一步恶化。
今后几年,政府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要求通过开展大病医保将医保结余资金花出去。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上面压着花钱,医保经办部门必然要花。医保经办部门有花钱的压力,又有资金穿底压力,必然会更加依赖总额预付制,如此便导致医院和医生推诿患者会愈演愈烈。
所谓总额预付,是目前医保付费常用模式当中的一种,即医保经办机构每年向定点医疗机构划拨一定的总额,在此基础上,医院有结余则留用,超支则与医保机构分担。自1997年起,总额预付即在江苏镇江试点推行,此后,逐步扩大到上海、北京等新医改试点城市及县医院改革试点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