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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提拔官员将要申报家庭财产

2014年06月04日 19:07 来源于 财新网
陕西省委办公厅要求,新提拔的三类领导干部,将要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备案;中央纪委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提出,将试点新提拔领导干部公开个人财产的制度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了一份通知,要求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申报家庭财产备案。

  此次通知全名为《关于对新提拔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的意见》。据《陕西日报》披露的文件详情称,其中要求,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

  有三类领导干部需要申报备案。一是省管正、副厅级领导干部,二是县(市、区)党政正职,三是省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对象。

  申报内容包括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两方面。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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