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红毓然)6月9日,相关知情人向财新记者确认,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已于上周五(6月6日)被许昌市纪委正式“双规”,与其贪污、滥用职权相关。
2013年12月,一则关于许昌银行董事长高志民贪污受贿的实名举报信于网络流传,列举高志民六大罪状。举报人系许昌银行内部员工,其中包括许昌银行副行长杨福运、钱根培。
举报信称,在城商行改制期间,高志民成立羽洋铜业公司向银行贷得3000万元购买原始股,非法获利5000万元;滥用职权发放贷款并偷漏税400万元;私自安排150名大学生进入银行工作,除个别走后门外,收取30万-50万元的好处费。举报信还称,2009年有人举报高志民贪污之时,许昌市纪委已立案查账,查出许昌银行有80万元小金库,后被高志民花钱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