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苏横)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发文要求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公布典型案例指导环境资源审判。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司法理应有所作为。2014年7月初,最高法院祭出一系列“组合拳”,助力生态文明,护航“美丽中国”。
7月3日,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这被视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实现环境资源司法专门化的重要一步。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时强调,把握好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系,要“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同时兼顾合理利用环境容量发展经济的需要。这或许意味着,至少在最高司法机关层面,已经将“环境保护优先”置于经济发展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