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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上调高校学费“居民可承受”

2014年08月22日 13:36 来源于 财新网
教育部回应高校学费上涨,称已调整省份不到三分之一,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将逐步公开学校所有经费收支;部分学费收入将用于加大学生补助

  【财新网】(记者 石睿)2013年开始,已有天津、江苏等9个省份上调了高校学费标准,目前,浙江、广东、等6省也启动了调整收费标准的程序。教育部表示,学费上涨“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称上调学费的高校将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并逐步公开“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

  上调学费“居民可承受”

  根据教育部统计,各省不同专业学费上涨幅度不尽相同,涨幅多在20%-35%之间。在已经调整高校学费标准的9个省份,调整后,一般专业的学费在4000-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12000元之间。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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