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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焦油低危害”烟草诉讼或将再审

2014年08月26日 12:22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低焦油低危害”烟草诉讼再审申请。专家呼吁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梦凡)8月25日,国内首例诉烟草公司“低焦油低危害”虚假宣传的当事人李恩泽召开媒体座谈会,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其提出的再审申请,案件将发回一审和二审法院进行化解,化解不成案件将进入再审程序。

  原告李恩泽于2013年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江西省中烟公司和一家销售该公司生产的金圣牌香烟的销售商。金圣香烟的网站曾经宣传自己的香烟“超能降焦、高科低焦、低焦低害、减害又降焦、低焦油低危害”。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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