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玲)上个世纪末,德国和中国达成了法治对话的协议,从此欧洲领头羊的德国便成了惟一同中国有法治国家对话机制的经济体。对刚刚过去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法治主题,德国显得十分关心。
紧接着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议》)的发布,德国驻华大使柯慕贤(Michael Clauss)30日即公开表态,称四中全会就法治的探讨不仅关乎中国未来,且依法约束国家权力对中德关系也是意义重大。
柯慕贤直言,一直以来,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并未跟上经济腾飞的步伐,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复杂情况日益不协调。于经济发展,于社会和谐,中国建立依法治国的现代化法律体系都不可回避。
中国为何在这个时点聚焦法治的探讨?四中全会召开之际,柯慕贤接受了财新记者专访。他分析道,中国加强法治可能出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通过法治让投资者相信不论地方或者中央领导层面变化如何,投资都是安全的,继续吸引投资;另一方面,加强法治有益于政治稳定,过去十年,由于法治欠缺,中国一些街头运动变得越来越暴力,因为人们觉得通过法院无法解决问题,遂寻求其他途径。
彼时,柯慕贤表示,德国对中国加强法治有很高期待,“越快越好,走得越远越好。”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问德国,参加第三轮中德政府间磋商,创新成为中德新一轮合作中的亮点。柯慕贤表示,创新要求加强法治,因为创新需要长期投资,可能十年才能看到成果,企业愿意长期且大额投资的前提是:确保投资是安全的。
除了政界,三中全会明确深化改革以来,欧洲商界中国法治的期待也很高。2014年9月,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Mr. JörgWuttke)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希望四中全会能加强法院在司法系统中的独立地位,将法院和地方政府分离开来;更多建立专注知识产权的法院,加强法官知识产权方面的教育。欧盟商会代表众多欧洲企业在华利益,5月曾发布报告称,71%的欧洲企业认为法治和决策透明度的改善是未来中国经济的首要驱动力。
及至四中全会公报和《决议》发布,柯慕贤表示,其中很多内容朝着正确方向发展,司法判决不受行政干预、加强立法和行政领域的开放性和公民参与度、继续实施开放政策和对外合作,但“还是缺少关于司法独立的明确表述”。
要成功实施公报和《决议》内容,柯慕贤认为三个方面的落实(要迅速且坚定不移):法规和行政决定的透明和可预期性;司法独立;人人都有诉诸法律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最后一条,对德国投资者而言,即受到和中国企业一视同仁的待遇。
刚刚过去的中德第三轮政府磋商中,电动车方面,中德商定,给予企业平等享受电动汽车国家扶持和优惠的待遇,并在国家规章、标准制订中加强协调。
目前,德国共有逾8000家企业在华经营,除了宝马等知名品牌,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根据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数据,德国企业累计在华投资逾200亿美元,其中,2013年对华新增投资逾20亿美元,增幅逾40%,是欧盟对华投资增速的两倍。■
(财新记者陈沁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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