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四中全会解读(十一)编纂民法典 学者建议至少2500条

2014年10月30日 10:42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四中全会公报解读
编纂民法典是一种操作指南性的立法方式,本旨在于限制法官权力。简略的规定授予法官的权力过大,必须把规定详密化,至少规定2500条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有“民权保护之母”称谓的民法典,旨在厘定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权利,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合同、商事活动等。民法的体系化、统一化,可以使公民对自身民事权利有长期稳定的预期。

  时隔12年,民法典再次被提上日程,也被视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2002年,民法典草案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来不了了之。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对财新记者分析,当时的民法体系仍缺少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是希望首先推进不同领域的立法,如果直接进行法典化,工程会很大,持续时间比较长。而且,“当时提交的民法典只是简单的拼合,把现有法律和物权法等草案拼合在一起。”

更多报道详见【专题】法治维新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