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有“民权保护之母”称谓的民法典,旨在厘定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民事权利,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合同、商事活动等。民法的体系化、统一化,可以使公民对自身民事权利有长期稳定的预期。
时隔12年,民法典再次被提上日程,也被视为中国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里程碑事件。2002年,民法典草案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来不了了之。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对财新记者分析,当时的民法体系仍缺少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是希望首先推进不同领域的立法,如果直接进行法典化,工程会很大,持续时间比较长。而且,“当时提交的民法典只是简单的拼合,把现有法律和物权法等草案拼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