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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改拟出台“史上最严”烟草广告

2014年12月22日 11:03
22日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烟草广告作出严格的限制: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一律被禁止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22日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对烟草广告作出严格的限制: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和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一律被禁止。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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