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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北京首立法 纳入政府考核

2015年01月26日 17:04 来源于 财新网
如获通过,“五一”有望实施。一旦政府工作人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者和使用者、享受政府补贴或政策优惠措施的养老服务企业和从事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未尽责时,将被追责并面临惩罚

  【财新网】(实习记者 姚家怡 刘佳英)中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家庭的结构也在发生改变,但居家养老未来仍是中国人养老的主要形式。近日,北京拟对家庭养老进行立法,借此推动实施入户诊疗、老年餐桌、护理保险等多项居家养老措施,并明确政府、企业、社区三方需承担的责任。

  如果此次公开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能顺利通过审议并施行,这将是中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且有望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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