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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案将于14日开庭审理

2015年04月11日 18:16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14日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院依法不公开审理

  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将于4月14日依法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因涉及个人隐私,该院依法不公开审理。

  其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于4月14日9时在该院一号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该院不公开开庭审理。

版面编辑: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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