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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遇袭律师:不接受警方“拉扯”定性

2015年04月29日 22:45 来源于 财新网
王甫律师担忧该处理恐将“混淆视听”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4月28日,衡阳警方对“1.18扫黑专案”辩护律师法院门口遭袭事件做出处理,认定为该案受害人找辩方律师“讨要说法,”进而“发生拉扯”,导致律师受“轻微伤”,并决定对九名违法人做出行政处罚。但遇袭律师对此并不接受,并担忧如此定性会“造成混淆视听的可怕后果。

  据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21日上午8时许,“1.18扫黑专案”受害人周青华及妻子谢香英、周孚湘及妻子李冬菊、妹妹周满冬、周彦华及妻子谷春莲、谷任冬的姐姐谷菊英、堂妹谷红英等九人,在衡阳中院门口,“找辩护律师讨要说法,质问他们为何为黑社会辩护”。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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