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鑫磊)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 《意见》),再次重申要坚决遏制各教育阶段“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现象。
其中,《意见》提出,对于高校学费的收费标准调整,应按照“平稳有序、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高校学费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生均培养成本的25%。并且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措施,不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