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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一原厅官减刑被撤 最高法院称将更严

2015年07月30日 14:20 来源于 财新网
最高法院年底将完成修改相关司法解释,减刑、假释的条件将更严格,期限更短,“不能减刑的一律不予减刑,不能假释的一律不予假释”,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法从重追究责任

  【财新网】(见习记者 单玉晓)对“落马”官员的减刑、假释,在实践中屡遭诟病。7月29日,最高法院发布五起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典型案例,重庆官员赵威减刑被撤销案引关注。

  赵威“落马”前系重庆市万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万盛区政协副主席(副厅级),2010年9月8日被重庆高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二审判处赵威有期徒刑九年。

  两年后,重庆市垫江监狱以赵威服刑期间积极主动检举他人制造、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建议对其减刑。随后,重庆三中院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2014年6月11日,垫江监狱以赵威自上次减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再提减刑建议。一个月后,重庆三中院再次裁定对赵威减去有期徒刑一年。之后,重庆三中院将该案向重庆高院报备审查。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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