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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天津爆炸事故11名被追责官员

2015年08月27日 15:51 来源于 财新网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其中两人曾出席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发布会
2015年8月12日晚23时34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一处危险品物流仓库发生爆炸,随后引起周围多家工厂更强烈的二次爆炸。 CFP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8月27日,天津爆炸事故追责结果初步揭晓,最高检通过新华网公布,天津市交通委主任武岱等11名厅官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有瑞海公司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名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

  11名被查厅官中,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其中包括天津市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两人曾出席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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