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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医改大动作 引入商保机构经办基本医保

2015年09月17日 11:11 来源于 财新网
安徽引入6家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保险公司称不为赚钱。安徽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试点的目的在于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控制和评价
2009年9月1日,安徽淮北市,一家医院门诊西药房内,药剂人员在给患者拿药。谢正义 / 东方IC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杨三喜 记者 李妍)安徽医改首开国内先河,将原本由政府经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在试点地区引入6家商业保险机构经办。

  4月2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安徽省25个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的地区(含4个市、21个县区),要启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及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参与经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业务试点。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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