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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回应“抢生二孩” 令各地不得自行其是

2015年11月02日 13:40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强调,正式启动“全面两孩”政策,须先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法完成施行之日,才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方须执行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自行其是”
2014年5月25日,广州番禺,关林的小女儿在哭,大女儿怡怡过来亲了她一下。 孙俊彬/CFP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自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的消息后,相关政策何时落地、即起“抢生”是否遭罚、群众待缴的社会扶养费是否还须缴纳等问题,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对此,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11月1日回应,“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须执行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自行其是”。

  国家卫计委指导司负责人还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因此,必须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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