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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律师李庄诉《中国青年报》社名誉侵权案12月4日开庭

2015年12月01日 14:11 来源于 财新网
“人傻、钱多、速来”。前律师李庄曾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案时,被《中国青年报》一报道指为“律师造假门”的“始作俑者”,称其“一手‘捞人’一手‘捞钱’”。2011年12月,李庄就此事起诉该报“名誉侵权”,但当时并未被法院受理。直至今年6月,随着立案登记制推行,该案终于启动法律程序,并将于本月4日开庭审理
2012年11月29日,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约见李庄谈其申诉案。李庄走出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范思鼎/CFP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时隔立案半年,前律师李庄诉《中国青年报》名誉侵权案终将开庭。财新记者获悉,该案将于12月4日上午九点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将担任李庄的代理人。

  2009年11月,李庄曾为在重庆打黑中被控“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龚刚模辩护。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其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其后,李庄被重庆警方抓捕并押回重庆,所涉罪名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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