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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将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5年12月02日 11:53 来源于 财新网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将不得担任国内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待履行偿债义务且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后,这一任职限制将自动解除。学者称其是“是必要且合理的制度设计”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继被禁乘高铁、禁止高消费行为后,自2015年12月1日起,“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2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称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即“老赖”)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将从本月起全面运行,工商系统将据此对“老赖”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作出上述限制。

  据了解,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实现与最高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已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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