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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一审被判15年 为周永康干将

2016年01月12日 09:37 来源于 财新网
检方指控其利用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资料图: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

  【财新网】(记者 周淇隽)一个月前刚满60岁的公安部原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李东生,成为十八大以来第20位获刑的落马高官。今天(2016年1月12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东生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此前,检察机关以受贿罪对李东生提起公诉,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等,为他人提供帮助,2007-2013年间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198万余元。

  正部级的李东生与2015领刑的另两位同级高官李崇禧蒋洁敏一样,都属于原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腐败窝案中的重要一员,是周永康执掌政法系统时的主要干将,但他却是新闻出身。

责任编辑:高昱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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