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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不久即被安排在电视上认罪、悔罪,这一现象在近来社会关注度高或本身影响力大的案件侦查过程中尤为突出,屡遭诟病。2016年全国“两会”临近,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已就此形成提案,呼吁减少甚至取消让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的做法。
朱征夫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强调,犯罪嫌疑人在电视上认罪,并不等于真的认罪,更不等于真的有罪。若犯罪嫌疑人真心认罪并有证据支持,说明侦查工作卓有成效,但若特意安排犯罪嫌疑人上电视认罪,则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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