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刑事司法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刑讯逼供和诱供骗供,但中国刑事诉讼法并未设计类似制度。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的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协副会长朱征夫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提案中建议国内部分地区试行,取得经验后再考虑通过立法方式确认律师在场权。
朱征夫向财新记者详细介绍了这一制度的内涵和外延。所谓侦查讯问时律师在场,是指侦查机关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应通知辩护律师到场,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等律师不宜在场的案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