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石睿)3月28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公开,标志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资金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除了现有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业务外,还将受托运营包括由个人、单位缴费并同时支出的“社会保险基金”。
至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理事会)已经成立16年,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也从最初的200亿元增至超过 1.9万亿。但是,此前社保理事会投资管理的主要依据是2001年实施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立法层次不高,基金的性质、用途、来源等不够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