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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江苏破题

2016年04月12日 12:26 来源于 财新网
企业因偷排污水被判承担环境修复费超百万元,为检察机关试水公益诉讼以来首例开庭审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 实习记者 朱江)俗称“官告官”的行政公益诉讼破冰后,检察机关试水公益诉讼在民事领域再获战果,突破口仍为环保。财新记者从最高检了解到,4月12日,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下称鸿顺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这是检察机关试水公益诉讼以来,全国首例开庭审判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徐州市检察院经调查取证查明:鸿顺公司存在持续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严重违法情况。2013年4月,鸿顺公司偷排废水,在徐州市铜山区环保局对其发出环境监察建议书之后,鸿顺公司继续于2014年4月、2015年2月两次违法偷排2600吨废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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