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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官告官”环保案入选2015年十大公益诉讼

2016年02月29日 16:39 来源于 财新网
学者认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点领域提起公益诉讼,能使公益诉讼成为履行法律监督的新司法利器,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由虚变实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佳蔚 记者 单玉晓)有“官告官”之称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效果备受关注。2月28日,中国案例研究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法治周末报社联合举办“2015年中国十大公益诉讼”评选暨公益诉讼发展研讨会,“官告官”案件、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入选 “2015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例”。

  锦屏县“官告官”案是2015年7月最高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以来,全国首例审结的行政公益诉讼,也是首例有专家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审理的生态环保案件。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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