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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拟立法禁止爬楼讨薪

2016年04月26日 21:08 来源于 财新网
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共缴工资保障金,开户行监管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和建设工程诚信体系,爬楼、爬塔吊等讨薪行为拟立法禁止
2015年1月21日,一男子爬上位于郑州市金水路的宾馆大楼楼顶讨薪。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林子桢)在建筑企业欠薪事件频发、农民工为讨血汗钱出尽奇招的当下,建筑行业如何规范市场管理、扼住欠薪问题的关键?

  河南郑州近日酝酿出台新版《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实行劳务用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并对劳务者实行实名管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该草案还将爬楼、断电等讨薪行为明确立法列管。

  开发商和总包施工企业应缴工资保障金

  根据此前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将实行劳务用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监管账户。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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