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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抢劫、强奸、杀人”案 15年后终获再审

2016年04月28日 13:45 来源于 财新网
黄志强等人已陷牢狱14载,四年前该案就曾上演“真凶归来”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头顶“抢劫、强奸、杀人”罪名深陷牢狱14载后,江西乐平黄志强等四人的命运终现逆转曙光。财新记者获悉,4月27日,江西高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当晚23点57分,江西法院网公布了这一消息。

  江西高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法决定本案由江西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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