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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两委成员成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高危人群

2016年06月23日 12:38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
2015年1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新上任的农村“两委”干部在参加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赵复多)一些省份村两委负责人案件超过了整个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半数,有的市县更高达70%—80%。6月23日,在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四局局长宋寒松披露上述情况,并称基层扶贫部门的一些领导人员也成职务犯罪的易发高发人群。

  本次发布会通报了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王松苗介绍,今年1至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58人,同比上升53.7%;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775人,同比上升0.3%。其中查办涉农扶贫领域渎职犯罪975人。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环节2640人,占该领域同期立案总人数的55.3%。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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