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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气体致盲案”南通患者提告 要求公布毒性成分

2016年07月15日 16:54 来源于 财新网
7月14日,南通21名“眼用气体致盲案”的受害患者,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布问题眼用气体致盲的毒性成分,垫付患者异地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费用,并给予赔偿

  【财新网】(实习记者 黎诗韵 记者 刘佳英)继北医三院“问题气体致盲案”患者起诉北医三院后,7月14日,此案的另一处案发地——江苏南通的21名致盲眼用气体受害患者,在南通市崇川区法院观音山法庭,将为他们施作手术的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生产出这批问题气体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此前,这21名患者曾先后于2015年6月,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眼科接受眼内填充手术,并在手术中使用过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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