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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新政出台 征求意见后政策调整明显

2016年07月28日 15:3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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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公布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而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须退出网约车经营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 徐和谦)7月28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攸关中国城市出行行业变革的网约车管理和出租车改革,终于有了全国性的规范框架。

  据交通部副部长刘小明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与出租汽车改革配套起草的《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定位,规定了平台公司承运人责任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并对平台公司经营行为、车辆报废、驾驶员专兼职从业、部门联合监管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处罚的权限范围,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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