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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于川:城管立法应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2016年08月23日 17: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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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住建部起草的部门规章位阶太低,在执法权限、执法监督及问责等内容上规定得不够明确、严格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中国城管执法统一立法提上日程。财新记者看到,中央深改小组通过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主管部门,日前,住建部已起草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在向社会征求意见。

  住建部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向财新记者表示,多地已出台有关城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此次国家层面立法应该在这些经验基础上制定法律,至少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只制定部门规章,不太合适。“从1996年至今,20多年了,很多问题和矛盾已经看清楚了,现在还回避,怎么行?”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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