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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将二审 拟调整中药审批机制

2016年08月30日 16:0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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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中医药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拟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申请相关药品批准文号时,可以仅提供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资料

  【财新网】(记者 刘佳英)《中医药法》(草案)将于8月2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和一审相比,二审焦点或仍在于如何体现中西医并重,如何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考核机制及药品审批机制。

  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医药法》(草案)二审稿,拟在总则中加入“国家支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水平”这一规定,并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为中医药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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