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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吴良述事件追责 法警队教导员行政记过

2016年10月29日 11: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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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院称将开展法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司法行为大检查,构建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络长效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照片显示,吴良述右腿裤子被撕烂,胸部有红印,手指多处受伤。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广西律师吴良述事件追责结果公布。涉事的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该院院长林中材被诫勉谈话。10月28日,南宁法院网发布《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青秀区法院“6•3”事件整改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公布上述追责结果,并承诺构建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络长效机制。

  《通报》称,2016年6月3日,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立案过程中引发纠纷后,南宁中院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根据市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在全市法院开展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司法行为大检查,督促两级法院严格依法立案,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司法能力,改进工作作风,构建法官与律师沟通联络长效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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