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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将增设四个巡回法庭

2016年11月02日 11:5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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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位于重庆、西安、南京、郑州,跨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
2015年1月31日,辽宁省沈阳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辽宁省沈阳市挂牌,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作为本轮司法改革的产物,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即将扩容。据央视新闻报道,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同意最高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

  财新记者注意到,这六个巡回法庭已基本覆盖东北、华南、华东、华中、西南、西北六大区域。性质上,巡回法庭是最高法院派驻地方的常设审判机构,所做裁决、裁定、决定,等同于最高法院。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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