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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候谈判代表:不要损害已达成的共识

2016年11月10日 14:5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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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苟海波表示,在《巴黎协定》的细化规则过程中,需要各国保持包容性共识,严格执行《巴黎协定》的规定,“不应该引入一些不能实现的新概念,不要损害已经达成的共识”,而中国的立场不会改变
资料图: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大会。

  【财新网】(财新特派马拉喀什记者 周辰 实习记者 杨梦晴)11月9日,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大会进入第三日。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苟海波介绍,目前谈判的进展不是特别大;接下来,各方将对《巴黎协定》中所达成的多边气候治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各项规则。

  “现在的任务是细化这些规则,而不是重开谈判”,苟海波说。

  他强调,《巴黎协定》对未来气候治理制度的规定已经比较为全面,在细化规则过程中,需要各国保持包容性共识,严格执行《巴黎协定》的规定,“不应该引入一些不能实现的新概念,不要损害已经达成的共识”。

责任编辑:徐和谦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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