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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虎”陆武成受贿1626万 一审获刑12年半

2016年11月17日 19: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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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陆武成之前,10月份,山西“首虎”金道铭领刑无期,吉林“首虎”谷春立被提起公诉,斯鑫良、毛小兵、陈铁新、栗智、秦玉海、陆武成、梁滨、徐钢八名地方“首虎”已过堂
资料图:陆武成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落马高官审判季继续。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11月1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受贿案,陆武成因受贿1626.615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陆武成是中共十八大后甘肃“首虎”,2015年1月23日落马。中央纪委在随后调查中发现陆武成涉嫌受贿,称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法院审理后认定陆武成构成受贿罪,受贿情节横跨八年副省级领导干部生涯。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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