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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受贿逾500万 河北“首虎”梁滨一审判八年

2016年11月25日 17:40 来源于 财新网
梁滨为他人在房地产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到案后检举他人犯罪线索,构成重大立功;十八大后至少已有44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获刑,2016年宣判23人,占比过半
资料图: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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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落马高官审判季继续。11月25日,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因受贿557万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上缴国库。财新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到目前为止,十八大后至少有44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获刑,其中2016年宣判23人,占比过半。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11月25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受贿案,对被告人梁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梁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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