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落马高官审判季继续。11月25日,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因受贿557万余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上缴国库。财新记者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到目前为止,十八大后至少有44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获刑,其中2016年宣判23人,占比过半。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2016年11月25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梁滨受贿案,对被告人梁滨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梁滨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