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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执行财产能“活封”则不“死封”

2016年12月07日 11:2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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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发出通知,要求规范执行行为,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尽量不“死封”“死扣”;有多种财产并存的,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是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十项措施之一。实践中,执行程序隐藏权力恣意的风险,有的法院强制执行时随意扩大范围,重复查封、扣押,乱划扣、乱扣车,有的随意执行案外人财产,此类执行乱象侵犯公民产权。近日,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下称《通知》),细化“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程序”顶层设计,要求全国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落实产权保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王逸吟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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